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绿色航运发展,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我局组织编写了《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8年修改通报)》《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8年修改通报)》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8年修改通报)》,纳入了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的相关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稿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上海规范所(国际、国内航行海船)和武汉规范所(内河船舶)。
联系人:
顾长智(部海事局政法处),电话:010-65292980。
宴顺兆(上海规范所),电话:021-61089621,传真:021-58853175,手机:13636322883,邮箱:szyan@ccs.org.cn。
黄克闪(武汉规范所),电话:027-85865124,传真:027-85865165,手机:13659887708,邮箱:kshuang@ccs.org.cn。
附件:1.船舶使用岸电相关船检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附件1 船舶使用岸电相关船检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rar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船舶使用岸电相关船检技术法规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wps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