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我国乏燃料公海铁联运体系建设,保障乏燃料水上运输安全,我局组织编制了《乏燃料运输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稿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上海规范所。
联系人:
顾长智(部海事局船规处),电话:010-65292980
马小明(电子邮箱:xmma@ccs.org.cn;电话:021-61089629;传真:021-58601426)
原媛(电子邮箱:yuanyuan@ccs.org.cn ;电话:021-61089518;传真:021-58601426)
附件: 1.《乏燃料运输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5月
附件1-乏燃料运输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